银保监会开年首场发布会上,发言人表示一直以来都对“影子银行”保持时刻警惕,2017年以来压降20万亿高风险影子银行业务。那么,什么是影子银行?为什么它会让监管机构“提心吊胆”?本文主要从四个部分对影子银行做详细的阐述:
第一部分,影子银行的定义。
第二部分,中国影子银行的钱从哪里来,又流到哪里去?
第三部分,中国为什么会形成以银行为主导的影子银行体系?
第四部分,影子银行的风险有哪些?
什么是影子银行?
影子银行这一概念最早由美国太平洋投资管理公司执行董事保罗·麦卡利(paulmcculley)于2007年美联储年度会议上提出,其演讲题目为“tetonreflections”,该词意指游离于监管体系之外,与传统的接受中央银行监管的商业银行系统相对应的金融机构。
这一概念引发理论界与实务界的热议。fsb(金融稳定理事会)对定义进行了拓展,认为脱离常规银行体系之外的信用中介,包括金融实体和金融活动,都属于影子银行范畴。
在中国,影子银行的内涵不断具象化。2023年12月4日,《金融监管研究》微信公众号发布文章《中国影子银行报告》,该报告由中国银保监会政策研究局、统计信息与风险监测部课题组共同撰写发布。在这份报告中,银保监会首次给出了“影子银行”的官方定义。
影子银行的界定标准包括四项:
一是金融信用中介活动处于银行监管体系之外,信贷发放标准显著低于银行授信;
二是业务结构复杂、层层嵌套和杠杆过高;
三是信息披露不完整,透明度低;
四是集中兑付压力大、金融体系关联性和风险传染性高。
按照上述界定标准,广义影子银行主要包括:银行同业特定目的载体投资、委托贷款、资金信托、信托贷款、银行理财、非股票公募基金、证券业资管、保险资管、资产证券化、非股权私募基金、网络借贷p2p机构、融资租赁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提供的贷款,商业保理公司保理、融资担保公司在保业务、非持牌机构发放的消费贷款、地方交易所提供的债权融资计划和结构化融资产品。
狭义影子银行是指,在广义影子银行中,同业特定目的载体投资、同业理财和投向非标债权及资管的银行理财、委托贷款、信托贷款、网络借贷p2p贷款和非股权私募基金的影子银行特征更为明显,风险程度更突出,属于高风险的狭义影子银行范畴。
中国影子银行中,资金的来龙去脉
首先需要明确一点,中国影子银行和发达国家相比存在很大的区别,具体表现在两方面:
一是,发达国家的影子银行一般都是非银金融机构(如投资银行)为主导。中国影子银行的主导者实际上还是商业银行。
二是,发达国家的影子银行主要业务是资产证券化,中国影子银行的经营模式本质上和商业银行相似,具有“类银行”功能。
由于中国式影子银行表现出很强的商业银行特征,因此也被称为“银行的影子”。
应该说,我国的影子银行大多是一种规避贷款投向限制和资本充足率等监管要求的监管套利行为,其主要目的是借道影子银行对企业进行放贷。从这一点出发,很容易理清中国影子银行体系中资金的来龙去脉。
既然中国影子银行的主导者是商业银行,资金主要来源自然也是商业银行。
现阶段中国影子银行的资金主要由银行的非保本理财产品或者同业负债募集资金组成。长期以来,受存款基准利率的限制,居民的储蓄收益一直较低,在通货膨胀较高的时候,居民的银行存款收益甚至跑不赢通胀。而银行的理财产品与信托产品的收益远高于同期储蓄存款,而且在刚兑没有被打破之前,银行理财产品的风险几乎为零。投资者会选择这种低风险高收益的理财产品,所以相当一部分银行资金就通过银行理财产品、信托等方式流到了影子银行。
影子银行的资金又主要投放给了银行的用户,最终流向了地方融资平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房地产等。在经济高速增长的情况下,投融资的需求旺盛。但是监管政策对银行信贷实行严格控制,像行业管制,月度信贷额度监管,资本充足率监管,存贷比等。在这种情况下,商业银行通过理财产品等方式募集资金,并通过非银金融机构设立投资资管计划等方式,将募集资金购买资管计划从而实现信贷出表,融资企业也通过非信贷的方式实现了融资。
这样一来,银行开展表外业务既可以扩展贷款规模,又可以满足监管要求,降低风险资产,提高资本充足率,而那些不能完全满足银行信贷要求的企业也融到了资金。一方面确实为实体经济提供了金融服务,为投资者提供了更丰富的理财产品,弥补了这部分的空白;另一方面影子银行规避监管,确实也给金融稳定造成了较大的隐患。
我国为什么会形成银行主导的影子银行体系?
我国影子银行受商业银行主导,主要有四方面的原因:
一是银行利用国家信用提供隐性担保,吸引投资者。在中国,几乎所有居民的存款都会与银行有关,银行在绝大部分人眼里是具有国家信用担保的,这种隐性担保强化了投资者对银行体系的信心,即使银行参与了影子银行活动并承担了风险,也不会发生挤兑。
二是金融管制使银行有强烈的“出表”动机。长期以来,央行设置存贷款基准利率,并对浮动比例进行约束。在利率管制的条件下,投资者无法享受更高的收益率,而企业也需要更灵活的融资方案,强化了银行出表的动机,绕过监管提升自身利润。
三是银行体系庞大,有强大的触客能力。银行的网点非常密集,这就使得银行能够以较低成本推销资管产品。除了线下,银行在线上也承担了重要作用。一边通过自身能力吸引资金,一边把资金转给其他金融机构用于投资,扮演双中介的角色。
四是分业监管适应不了综合经营的趋势。商业银行虽然具有庞大的客户群体,但是只能从事传统的银行业务,利润主要来自存贷利率差。这就导致银行可能存在通过影子银行实现“混业经营”的可能性。而由于分业监管各管一段,造成法规缺失和监管空白,又导致我国影子银行迅速发展。
影子银行存在哪些安全隐患?
影子银行具有五大隐患值得我们注意:
第一,资源错配风险。影子银行得资金流入了不该流入的领域,会造成资源错配。一部分理财资金通过购买证券等方式流向了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房地产行业、两高一剩行业,助长了盲目投资和产能过剩的现象,也推动了资产价格的过快上涨。
第二,资金空转风险。为了规避监管,理财产品往往会层层包装,层层嵌套,这就使得理财资金在进入实体经济之前,拉长了资金链条,既推高了实体经济的融资成本,又可能造成部分资金在金融机构之间击鼓传花,引发过度杠杆和金融泡沫。
第三,期限错配风险。从负债端来看,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普遍以1年期以内的产品为主。但是从资产端来看,银行理财存量资产的平均剩余期限为3-4年。资金期限明显错配,只能依赖不断发新的短期产品来兑付老的产品,长期放贷收不回来,再加上潜在的刚兑风险,很可能酿成系统风险。
第四,金融稳定风险。为了获取高额回报,同时又要满足刚兑的需求,资产管理者往往会通过加杠杆广泛参与期货、期权、互换业务、证券融资等,增加了金融市场的不稳定性。商业银行既可能是金融风险的源头,有可能成为金融风险传染的中转站,一旦风险传染到银行本身,可能会被迅速放大而引发整个金融市场的动荡。
第五,影子银行的“负外部性”。影子银行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企业的融资和投资者的投资选择,但是由于银行主导影子银行体系,事实上提高了普通储户和贷款企业的“尾部风险”。因为银行提供了隐性担保,如果发生亏损,理财产品的投资者同样会要求银行赔付,银行会面临巨大的资金压力,影响普通储户和贷款企业的利益,但是银行参与影子银行所赚取的额外收益又没有惠及他们,这就是影子银行的负外部性。
当然,存款保险制度的出现是重要的里程碑。存款保险制度意味着国家仅为银行一定限额的存款提供担保,不对银行理财产品提供担保,从而实现理财产品的收益—风险相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