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你好,请问我司丢失了自己公司开具8月份的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应该怎么办(购买方未认证该发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的规定,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另外,如您遗失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的规定,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可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或《丢失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以下统称《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可凭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和《证明单》留存备查。
2劳务公司收入是按发票金额来确认吗?还是以建筑公司给我们的佣金和代发工资,社保来确认收入?
发票金额确认收入即可。
3临时促销员的工资可以入账吗?公司可以自己做工资表还是要去税务局代开发票才可以?
入工资表的话税局严格检查就要买社保公积金了,建议去税局开劳务发票。
4请问公司购入5000元以下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
直接入到相应费用里面,低于5000元资产可以费用化。
5想收购一家公司的资产,但不收公司,溢价部分怎么处理呢?
按支付金额计入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6出现白条抵库如何处理?
把金额填补上,填补不了就在审计报告上披露,汇算清缴不能税前扣除,要调增。
7我们是机械行业协会,是社会团体。近期将收到一笔政府补助。待收到补助后,我们应该给政府部门开具发票还是收据?目前,我们协会还不能开具发票。
收到补贴不属于应税收入,开加盖公章的收据就可以。
8请问一般纳税人企业租个人的非住宅,作为厂房,企业替房东在地税代开增值税发票,水电费是房东的名字能税前扣除吗?租房的日期是2017年5月1日开始到2018年4月30日,一年一付租金,增值税怎么抵扣(能否收到增值票一次抵扣)?
房东的,企业不能承担,会计可算上,但要税前列支。
92016年10月注册一人有限的一般纳税人公司,现想注销。认缴200万,账做未实缴。公司今年去弥补亏损后未分配利润为0。账上挂预付业务推广费300万收不回,因对方公司倒闭了。挂法人股东其他应收款150万,另一个员工挂其他应付款400万。固定资产5万。留抵税额3万。请问老师上实问题如何操作?
注销前应先做清算,并把账上的资产、往来账等清了。注销公司过程处理比较复杂,建议找专业的事务所处理。
10你好,我司是不动产租赁企业,适用于简易征收,现在有租户违约,支付的违约金如何开发票,我司自行开具还是到前台代开。违约金适用税率是多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第十二条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所称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另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第三十七条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价外费用,是指价外收取的各种性质的收费,但不包括以下项目:(一)代为收取并符合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二)以委托方名义开具发票代委托方收取的款项。若贵司属于提供增值税应税行为而收取得违约金,应自行开具发票,违约金税率或征收率与该货物、劳务或服务的税率或征收率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