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所谓税优政策出得快,忙坏千千万万财税从业人员。自2023年3月1日到2023年5月31日,湖北省境内所有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湖北省以外的地区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由3%将至1%。
笔者在中小微企业中走访获悉,小规模纳税人主要关心的话题有:本次减税红利具体面对哪些群体?小规模纳税人在减税红利期间,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票面显示的是3%还是1%?因广大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绝大部分可以享受增值税暂免征收的税优政策,1%征收率是否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下面我们一起逐一分析:
1、本次减税红利具体面对哪些群体?
本次降低增值税征收率针对所有小规模纳税人,且仅仅针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具体经营主体包括:个体户、个体工商户、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等凡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经营主体。
2、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发票,票面显示的是1%还是3%?是否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关于这个话题,2023年2月25日晚间的公告并没有讲这个细节。但是,我们可以从部分省份开票软件升级提示中寻找答案。例如广东航信发布的税控开票系统升级主要有以下三点:
根据系统升级提示,不难得出结论:本次减税红利,并不像大家猜测的那样票面3%享受1%优惠,是纳税人可以自主选择3%或者1%征收率;已经申请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自开1%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申请自开的,大概率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因为绝大部分小规模纳税人一个季度不含税销售不超过30万元,可以享受增值税暂免征收税收优惠。开具3%的普通发票或者1%的普票,差别不大。能够明确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能够满足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要求。
3、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放弃1%优惠,继续选择3%的征收率吗?
小规模纳税人与客户有合同约定,开具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契约履约的要求,必要开具3%的增值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无论是开具3%征收率还是1%征收率,都不能享受免税,且增值税税部分是由客户支付。因此,笔者判断小规模纳税人在减税红利期间,税率(征收率)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4、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已经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回顾一下出售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放弃减税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的,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这是不同纳税人的不同选择,如果小规模纳税人在这一期间选择开具1%征收的发票,遵照以往相关征收管理办法,是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如果放弃享受税收优惠,应该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具体以当地税务机关的公告为准。
5、小规模纳税人开具1%税率的发票,怎么申报纳税?
小规模纳税人开具1%税率的增值税发票,与开具3%税率的增值税发票一样。无论是会计核算办法,还是纳税申报都没有发生根本性的变化。
开具1%税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填写在“小微企业免税额”,享受增值税暂免征收;超过季度不含税30万元的,填写在“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依法申报纳税;开具1%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填写在“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依法申报缴纳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