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商标时的保护方法有哪些?
每个人都有一个梦想,有人把它付诸实践,在一个不断变化的商场里建立自己的帝国。布局细致,前瞻性强。俗话说,商场如战场,紧跟着头脑去谋划,提前想好几步甚至几十步。在这种适合创业的稳定环境下,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正处于一个大转型时期,这样一个良好的环境是创业的良好土壤。剩下的都是自己的,布局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很多人往往忽略了非常重要的商标布局,造成了很大的成本,在未来的发展。以下是对即将进入创业行列、已创业人群商标保护四大布局的总结。
1.书面商标的申请应先于图形和文字商标。
根据《商标法》第八条的规定,任何可以区别于他人商品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立体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可以申请注册为商标。在实践中,许多公司习惯于在申请注册商标之前等待产品的形成;在商标选择中,他们更倾向于图形和文字组合商标。应该说,在很多公司,这种策略属于“常规”方法。然而,这种看似“传统”的做法,实际上包含了许多风险。事实上,在一个创新的产品开发过程中,无论是互联网产品或服务,还是传统领域的产品或服务,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先“命名”,然后才有实际的产品或服务。作者建议,为了慎重考虑,在确定产品名称后,应率先申请注册商标,以便“更正”产品的名称。最终产品形成后,应当申请注册具有显著性的图形组合商标。
商标申请时间早、晚。
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两个以上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申请相同或者近似商标注册的,应当在申请前对商标进行初步审查并公告;同日申请注册的,应当在商标使用前进行初步审查并公告。拒绝他人申请,不对外公布。腾讯可能早在2010年10月就确定了微信的名称,但直到2011年1月24日该产品发布三天后才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中间时间为几个月。如果腾讯能在内部确定名称后立即申请商标注册,就无法领先创博亚太公司,以后也不会有这么多麻烦。因此,笔者建议企业家应按照“市场不动,商标第一”的原则,在确定产品商标后立即申请注册。
3、踩准时点 多管齐下
在中国商标网上查询所有威信商标的结果如下:从注册商标的申请情况看,81个威信商标中有38个注册成功(含转让),16个无效,8个反对,其余的都在登记和审查过程中。在38个成功注册的微信商标中,有4个已被转让。创博亚太公司申请微信商标注册,后来因他人反对而被驳回。商业陪审团和初审法院都支持反对者的请求。目前,此案正在等待二审。虽然无法确定持不同政见者与腾讯之间是否存在联系,但也有人认为,这可能是腾讯的应对策略。
4。在产品或服务问世的初期,如果商标注册保护工作做得不好,应尽快以“异议”、“无效”或“取得”等方式启动被动保护。
首先,对于“异议”,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在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初步审批通知书的商标可以在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也就是说,企业家发现你的产品或服务名称首先被他人注册为商标。如发现提前,必须在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尽快提出异议。
第二,关于“无效”,“商标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注册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以欺骗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注册的,商标局应当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和个人可以要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因此,如果未及时发现或发现与企业家产品或服务有关的商标,在商标核准注册后,应尽快以“无效宣告”的方式实施救济。
最后,在“收购”方面,对于企业家来说,如果你的商标被他人抢夺,你的企业已经发展壮大,但错过了反对期,“无效”既不太确定,也不费时,那么收购被他人抢夺的商标,将商标转让给自己的名字,也是弥补这一问题的一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