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有限公司专题(4):一人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区别
目前法律中,一个自然人出资设立的法律主体,包括一人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还有以个人名义的直接对外。
这几种法律主体,都是一个自然人单独设立的,没有联合其他的自然人或法人。
1、设立的依据分别为:
一人有限公司依据《公司法》设立,并受其管辖;
个人独资企业依据《个人独资企业法》设立,并受其管辖;
个体工商户,则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登记,权利义务受《民法典》管辖;
个人主体,则直接根据《民法典》的民事行为能力的规定,在不同年龄段可实施不同法律行为。
2、关于分支机构的设立:
因发展需要,各法律主体可能需要设立分支机构,三种主体各有不同
一人有限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
个人独资企业可设立分支机构。
以上分公司和分支机构必须经过登记,才能对外经营。
个体工商户则不能设分支机构。
3、税收的区别:
一人有限公司,应缴纳企业所得税,自然人股东从公司获取分红,还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可以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政策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应采取核定征收方式征收个人所得税:
(1)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2)企业虽设置账薄,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3)纳税人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一般来说,在税收优惠园区可申请个人独资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税收优惠园区企业有大量个人独资企业存在。】
个体工商户,只缴纳个人所得税,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个人的对外法律行为,则需根据具体的行为进行分析,最重要的是个人所得税。
由此可见,各个法律主体的税收征收类别不一样,可以根据不同的经营需要,作出不同的税收筹划。
4、承担责任的问题:
一人公司在自证股东个人资产与公司资产独立的情况下,是以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个人独资企业,则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个体工商户,对于个体工商户的债务,则区分以个人经营的,还是以家庭经营的。
如以个人经营的,则以个人财产承担;以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法区分的,以家庭财产承担,属于无限责任。
个人名义所行的法律行为,则以个人财产承担责任,也属于无限责任。
由此可见,以上几种法律主体,只有一人有限公司才有可能承担有限责任,这也是一人公司存在的价值和意义。
以上是一人设立的法律主体,从设立的依据、分支机构的设立、税收以及责任承担的不同,各有利弊,都有其特别适合的场景。
因此,各位在投资经营中,需要根据不同经营、不同的投资场景进行设计,包括税收的筹划,法律责任的分析以及日常经营的规范等,从源头上规划设计好法律主体,为后续的经营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