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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筹划方案怎么写(最新个人所得税筹划方法)

时间:2023-05-04

现代社会商业活动频繁,很多投资者为了鼓励职业经理人,实施各种各样的股权、期权激励,按照法律的规定如实缴纳该部分个人所得税,那将是一笔非常大的支出。

个人所得税筹划方案怎么写(最新个人所得税筹划方法)

作为法治时代的公民,我们应该遵守法律,不能偷税漏税,但是我们可以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利用相关的优惠条件进行税收筹划以降低税费。这在短期内从微观层面来讲是暂时减少了国家的税收,但是从宏观层面来讲,有利于国家税法制度的完善,是社会进步的体现。

案例描述

某上市公司ceo李某月薪为50000元,专项扣除为2000元,三险一金及附加扣除为5100元,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其股票期权(不可公开交易),承诺ceo李某2018年1月-2019年12月在企业履行工作义务24个月,完成董事会批准的两年预算的主要经济指标,则可以每股1元的面值购买该企业股票10万股。假设2019年12月,ceo李某如约完成了董事会下达的各项经济指标,董事会决定准予ceo李某于2023年1月行权,该股票市价每股10元,ceo李某于2023年1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如下:

(1)月薪应纳个人所得税=(50000-5000-2000-5100)*30%-4410=6960(元)。

(2)期权行权时应纳税所得额=100000*(10-1)=900000(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900000*45%-181920=223080(元)(适用综合所得税税率表)。

(3)ceo李某在2023年1月应纳个人所得税=6960+223080=230040(元)。

如果ceo李某行权当月并无足够的现金纳税,则需要进行税收筹划。

税收筹划与分析

方案一:

李某在行权时应向税务机关备案,依法申请延期至2023年12月纳税。上市公司授予个人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个人可自股票期权行权、限制性股票解禁或取得股权股权奖励之日起,在不超过12个月的期限内缴纳个人所得税。

财税〔2016〕101号文件第二条第一款规定:上市公司授予个人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个人可自股票期权行权、限制性股票解禁或取得股权股权奖励之日起,在不超过12个月的期限内缴纳个人所得税。ceo李某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后,可以在2023年12月完税,成功地取得递延纳税税收收益。

方案二

如果本案例中的公司为非上市公司,则ceo李某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行权时可实行递延纳税政策,递延至转让该股权时纳税,股权转让时,按照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取得成本以及合理税费后的差额,适用“财产转让所得”项目,按照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财税〔2016〕101号文件第一条第一款规定:非上市公司授予本公司员工的股票期权、股权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符合规定条件的,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可实行递延纳税政策,即员工在取得股权激励时可暂不纳税,递延至转让该股权时纳税;股权转让时,按照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取得成本以及合理税费后的差额,适用“财产转让所得”项目,按照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股权转让时,股票(权)期权取得成本按行权价确定,限制性股票取得成本按实际出资额确定,股权奖励取得成本为零。因此,ceo李某在取得股权激励时可以暂不纳税,需要向税务机关备案,只要ceo李某不做股权转让就不需要纳税。

假如ceo李某于2023年1月将其本人持有的10万股股权以每股10元的价格实施了转让,获得现金100万元,根据财税〔2016〕101号文件第一条第一款的规定,ceo李某应在2023年1月申报纳税。

应纳税所得额=1000000-100000=900000(元)

应缴纳个人所得税=900000*20%=180000(元)

《财政部《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第二条规定如下:

(1)居民个人取得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限制性股票、股权奖励等股权激励(以下简称股权激励)。符合相关条件的,在2023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全额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股权激励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居民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两次以上(含两次)股权激励的,应合并按本通知第二条第一款规定计算纳税。

(3)2023年1月1日之后的股权激励政策另行明确。

案例启示

股权激励所得税收筹划空间很大,在行权时应认真学习相关税法,选择最适合自己的税收优惠政策,不仅能降低税务风险还可以降低税负。这才是安全降税的根本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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