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行业经验 > 会计常识和职业道德(关于会计的基础知识)

会计常识和职业道德(关于会计的基础知识)

时间:2023-08-14

小规模纳税人上个月未开具发票,还需要进行抄税清卡吗?

会计常识和职业道德(关于会计的基础知识)

纳税人抄税清卡是使用税控系统开票发票,每个月必须在征期内将上月的开票信息进行上报。不管上个月有没有开具发票,都要进行抄税清卡,不然一旦过了规定期限,税控设备就会被锁,无法正常开具发票。

02

一般纳税人除了专用发票抵扣外,还有哪些凭证可以抵扣?

一般纳税人除了专用发票抵扣,这些票据凭证也可以抵扣: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从销售方取得的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桥、闸通行费发票;旅客运输凭证,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03

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税收优惠是怎么规定的?

一、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1号)规定,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号)规定,一、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5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二、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本公告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政策。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中的“免税销售额”相关栏次,填写差额后的销售额。

三、按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以1个月或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所称的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五、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

六、小规模纳税人中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销售不动产,应按其纳税期、本公告第五条以及其他现行政策规定确定是否预缴增值税;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继续按照现行规定征免增值税。

七、已经使用金税盘、税控盘等税控专用设备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的,可以继续使用现有设备开具发票,也可以自愿向税务机关免费换领税务ukey开具发票。

八、本公告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

财务工作中,你是否遇到焦头烂额不知如何解决的问题呢?

04

未按规定保管账簿,有什么后果?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或者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记账凭证及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05

原始凭证有哪些基本要求?

原始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凭证的名称;填制凭证的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经办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接收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

自制原始凭证必须由经办单位领导人或者其指定的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凡填有大写和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与小写金额必须相符。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验收证明。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和收款人的收款证明等。

本站所有相关知识仅供大家参考、学习之用,不作为实际操作的法定依据。如有问题或相关需要,请咨询正穗财税。本文来源于互联网,其版权均归原作者及网站所有,如无意侵犯您的权利,请与小编联系,我们将会在第一时间核实,如情况属实会在3个工作日内删除;如您有优秀作品,也欢迎联系小编在我们网站投稿!https://www.f12366.com/ 联系方式: zhengsui888@163.com


相关推荐

Copyright © 2004-2023 广州正穗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粤ICP备16043017号 网站地图 网站声明

在线客服 联系方式 二维码

服务热线

400-600-5982

扫一扫,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