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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进行股权转让必然涉及到税,涉及哪些税?能节税吗?
问:
我司的股东是两个企业,一个股东转让给另一个股东,要缴纳什么税费?怎么转让会更节税呢?
答:
股权转让会涉及的税费为:企业所得税及印花税。关于怎么转让更节税,我下面以一个例子进行说明:
【案例】甲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其中刘老板的乙公司投资3000万元,占股30%;孙老板的白吴公司投资7000万元,占股70%。乙公司所得税税率为25%,甲公司适用所得税税率为15%。甲公司年年盈利,税后利润累积达8000万元。刘老板决定将甲公司所持股权,全部转让给孙老板。乙公司当年的生产经营所得为600万元。请问:刘老板应当如何转让最有利?
分析
方案一:直接转让股权
乙公司以7000万元的转让价,将所持30%的股权转让给孙老板(发生税费3.5万)。
乙公司的应纳税额计算如下:
1)乙公司生产经营所得600万元,应纳企业所得税额=600×25%=150万元。
2)乙公司收取的股权转让款7000万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税费3.5万元。
应纳股权转让所得税额=(7000—3000-3.5)×25%=999.125万元
乙公司合计应纳税额=150+999.125=1149.125万元。
方案二:先分红,后转股
由甲公司董事会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将税后利润中的3000万元用于分配,股东会批准该分配方案后,乙公司分得利润900万。乙公司在领取分红后,将所持有的30%股权全部转让,获取股权转让收入6100万元,转让过程中支付税费3.5万元。
1)乙公司生产经营所得600万元,应纳企业所得税=600×25%=150万元。
2)领取分红900万元,因为甲公司适用15%所得税税率,乙公司适用25%所得税税率,所以乙公司应当补缴纳税差额。
甲公司应纳税所得额=900/(1-15%)=1058.824万元。
乙公司应补缴所得税额=1058.824×(25%-15%)=105.882万元。
3)乙公司收取的股权转让款6100万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税费3.5万元。
乙公司应纳所得税额=(6100-3000-3.5)×25%=774.125万元。
乙公司合计应纳税额=150+105.882+774.125=1030.007万元。
结论
方案二和方案一相比,少缴税119.118万元(1149.125-1030.007),所以刘老板应当选择方案二最有利。
※如果甲公司与乙公司所得税税率相同,则乙公司领取的600万元分红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乙公司适用所得税税率高于甲公司10%(25%-15%),所以乙公司领取股息时,应当先还原于甲公司应纳税所得额,再计算出补足纳税差额。
解析:股权转让,属于税法规定的转让财产所得,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属于双重征税的情形。所以,企业在股权转让时应当进行税务筹划,居民企业之间分红领取股息股利的,因为是投资方从被投资方企业获得的税后利润,属于已缴纳过企业所得税的税后所得,原则上免征企业所得税,但是投资企业和被投资企业适用所得税税率有差异的,应当补足差额。
思路:股权转让之前,先分配利润,再进行股权转让,如此就避免了股权转让时重复征税。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企业股权投资获得的股息股利、股权转让收入,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