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制记账凭证是财务人员每天必做的工作,掌握记账凭证填制的要求,是做好会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1、要以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为依据
记账凭证必须附有经审核确认为真实、完整和合法的原始凭证为依据。除结账和更正错账的记账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外,其他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
2、正确填制会计科目、子目和编制会计分录
填写会计科目时,应当填写会计科目的全称,不得简写。为了便于登记日记账和明细账,还应填写子目甚至细目。记账凭证中所编制的会计分录一般应是一借一贷或多借一贷,避免多借多贷的会计分录。但是对于一些特殊的会计分录,例如,收回联营投资,只有多借多贷才能说明来龙去脉时,应按多借多贷填写一张记账凭证,而不能拆为几个简单会计分录或一借多贷、多借一贷的会计分录。但是,多借多贷的会计分录在会计实务中并不常见。
在填制记账凭证时,可以根据一张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也可以根据若干张同类原始凭证汇总填制记账凭证,还可以根据原始凭证汇总表填制记账凭证。但不得将不同内容和类别的原始凭证汇总填制在一张记账凭证上。否则,就会造成摘要无法填写,会计科目失去对应关系,记账时审核困难,也容易造成记账错误。
3、确认记账凭证的种类
会计人员应根据原始凭证所记录的经济业务内容,先确定应借、应贷的会计科目,即会计分录。在采用收、付、转记账凭证的情况下,若分录的借方出现现金或银行存款会计科目的应选择使用收款凭证;若分录的贷方出现现金或银行存款会计科目,则应选择使用付款凭证;若会计分录的借方出现现金会计科目,而贷方出现银行存款会计科目,或反之,应选择付款凭证;若会计分录的借、贷方均未出现现金以及银行存款会计科目,则选择使用转账凭证。在采用通用记账凭证的情况下,则无论出现什么类型的会计分录,都统一使用一种通用记账凭证。
4、选择书写工具
填制记账凭证应选择钢笔或碳素笔。用兰黑墨水或碳素墨水书写。
5、填写记账凭证的日期
记账凭证的填写日期可分三种情况:
(1)现金或银行存款付款业务的记账凭证,一般以财会部门付出现金或开出银行付款结算凭证的日期填写;
(2)现金收款业务的记账凭证,应当填写收款当日的日期;银行存款收款业务的记账凭证,实际收款日期可能和收到该凭证的日期不一致,则应按填制收款凭证的日期填写;
(3)月末计提、分配费用、成本计算、转账等业务,大多是在下月初进行,但所填日期应当填写当月最后一日的日期。
6、摘要要真实准确又要简明扼要。
7、记账凭证中金额的填写
记账凭证的金额必须与原始凭证的金额相符;阿拉伯数字应书写规范,并填至分位;相应的数字应平行对准相应的借贷栏次和会计科目的栏次,防止错栏串行;合计行填写金额时,应在金额最高位值数前填写人民币“¥”字符号,以示金额封顶,防止窜改。
8、记账凭证应按行次逐笔填写,不得跳行或留有空行
记账凭证金额栏最后留有的空行,用直线或“s”线注销。所划的直线或“s”线应以金额栏最后一笔金额数字下的空行划到合计数行上面的空行。
9、填写记账凭证的编号
为了根据记账凭证顺序登记账簿和日后核对账簿、凭证以及保证会计凭证的安全和完整,要对记账凭证进行编号。记账凭证的编号按月编写,编写方法有三种:
(1)将一个月的全部经济业务,按经济顺序号统一编号。其编号方法简便,适用于采用通用记账凭证的单位使用;
(2)将一个月的全部经济业务,分收款业务、付款业务、转账业务三类按顺序编号;
(3)将一个月的全部经济业务,分现金收款、银行存款收款、现金付款、银行存款付款、转账业务五类按顺序编号。
无论采用上述哪一种方法编号,都应按自然顺序连续编号,不得跳号、重号。
一笔经济业务编制在记账凭证上的会计分录,需在两张或两张以上的记账凭证上共同反映时,首先记账凭证的编号应是一个号,然后在此号码下,则采用分数的方法来表示,称为分数编号法。例如,某笔经济业务属某月转账业务的第32号,需填制三张转账凭证共同完成,那么这三张转账凭证的编号应是321/3、322/3、323/3,分母3表示这笔业务需3张记账凭证,分子1、2、3分别表示第1、2、3张。
10、计算和填写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
记账凭证一般应当附有原始凭证。附件张数用阿拉伯数字写在记账凭证的右侧“附件××张”行内。附件张数的计算方法有两种:
(1)按附原始凭证的自然张数计算。
(2)有原始凭证汇总表的附件,可将原始凭证汇总表张数作为记账凭证的附件张数,再把原始凭证作为原始凭证汇总表的张数处理。
对于汽车票、火车票等外形较小的原始凭证,可粘贴在“凭证粘贴单”上,作为一张原始凭证附件。但在粘贴单上应注明所粘贴原始凭证的张数和金额。
当一张或几张原始凭证涉及几张记账凭证时,可将原始凭证附在一张主要的记账凭证后面,并在摘要栏内注明“本凭证附件包括××号记账凭证业务”字样,在其他记账凭证上注明“原始凭证附在××号记账凭证后面”字样。没有原始凭证,而只有复印件的,不能作为填制记账凭证的依据。
11、记账凭证的签名或盖章
记账凭证填制完成后,一般应由填制人员、审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记账人员分别签名盖章,以示其经济责任,并使会计人员互相制约,互相监督,防止错误和舞弊行为的发生。对于收款凭证及付款凭证,还应由出纳人员签名盖章,以证明款项已收讫或付讫。
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对于机制记账凭证,在审核无误后,上述人员也要加盖印章或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