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应收款是企业核算往来款项的会计科目,借方发生额反映实际发生的,由以后会计期间收回的款项。
其他应收款核算内容
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分配股利等形成的应收款项由应收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等会计科目核算。
除此之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的款项在其他应收款科目进行核算,例如应收赔款、罚款、职工借款、押金等。
其他应收款的核算内容具有临时性、次要性的特点。
其他应收款核算方法
其他应收款属于资产类科目,应按债务人设置明细账。
借方反映应收款项增加,贷方反映收回或转销款项,余额一般在借方,反映累计应收回的其他款项。
例如:职工王某借支1000元,用银行存款支付。
借:其他应收款(王某) 1000元
贷:银行存款 1000元
5日后,职工王某还现金200元,报销费用800元。
借:现金 200元
管理费用 800元
贷:其他应收款(王某)1000元
其他应收款管理要求
作为往来核算的重要内容之一,加强其他应收款管理对于提高企业资金周转率具有重要意义。
管理与核算部门一方面要加强对其他应收款的发生额控制,减少其他应收款规模。
另一方面应定期对其他应收款进行清理,长期挂账的应收款项容易形成坏账损失。
在影响企业资金周转同时,也会对企业损益产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