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进行资本运作的时候,很常见的一种现象就是用无形资产入股,等到有盈利的时候再出手无形资产获利,这里就涉及到一个问题,企业出售无形资产需要交纳增值税吗?小编帮大家收集了一些资料给大家提供参考。
无形资产有很多种类,一般包括商标、专利、商誉、市场渠道等。商标、专利等是可以进行评估的。在还没有营改增之前,企业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股权转让行为,均不缴纳营业税这不仅意味着能收到投资方的利润分配,也意味着要共同承担投资风险,但在2016年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企业发生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股权转让行为,是属于有偿取得“其他经济利益”的行为了,是需要按规定缴纳增值税,计税依据就是无形资产的股权价值,还可以计算销项税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交给被投资企业作为抵扣进项税额的凭据。
但值得注意的是,这个问题至今还是比较有争议的,目前营改增的试点征收范围还不包括股权转让行为,所以如果是以股权转让的方式出售无形资产的话,也有一部分行业人士认为是既然原来不征营业税,那么营改增后也不应该征收增值税。
但对于企业来说,转让无形资产时的增值税属于价外税,对企业的利润并不构成影响。但对于出售无形资产如何进行会计处理,是否需要交纳增值税,最好还是找当地税务机关具体了解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