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要怎么运用?你是简单粗暴地处理呢,还是用更好的方法?财务人,你都清楚吗?小编已经整理好了具体内容,一起看看吧!
每年的12月31日,就是年度资产负债表日,只要是本年度的交易和事项,根据权责发生制的要求,需要反映在当年的会计账套内。不过,在结账之后,又会发生一些业务,追根溯源,就是以前年度的了。
例,某家企业2017年10月有一项业务,增值税金额有10万元,但不包括在里面,8万元为销售成本,到了2018年3月13日,发生销售退回。这个时候,这个企业的财务报告还没有被批准报出。
如何进行处理呢?
有三种做法:
1、简单粗暴法:
17年的账套反结账,12月做销售退回分录:
借:主营业务收入10万元
贷:应收账款10万元
借:库存商品8万元
贷:主营业务成本8万元
最后,科目余额表经过调整后,用于编制会计报表。
但是,这不符合权责发生制原则,也没有政策依据,会带来麻烦和风险,所以,不可取。
2、未来适用法:
如果17年的账套和报表全不改,在18年统一进行会计处理
符合《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不过得注意适用范围,采用《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才能这么做。
3、追溯调整法:
如果17年已经结账了,账套就不能动,但如果报表还没有批准报出,表还能动,这时候就可采取「17年调表,18年调账」的方法。
在18年3月13日账套内,做三笔分录: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0万元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8万元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2万元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2万元
这三笔分录就用于调整17年的年度度财务报表:
利润表中「营业收入」调减10万元,「营业成本」调减8万元。
资产负债表中「应收账款」调减10万元,「存货」调增8万元,「未分配利润」调减2万元。